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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用法律手段把你的婚姻“吓”好吗?

红发橙子 红发橙子 2024-07-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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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上期内容:转载:在男/女朋友的眼中,律师都是些什么人?!


看到一位律师朋友发了这样一条微博:



感慨的,有点穿越或者怀旧的感觉。


下庭后就开始办离婚案子,当年师傅对我说,八十年代那会儿,起诉到法院离婚的,特别是原告是女方的,基本都不是真想离婚,而是希望借此吓唬吓唬男方。法官也懂这个道理,那会民庭基本都不在法院开庭,而是在原、被告所在的街道,借人家的地方开庭。开庭时不仅原、被告在场,双方的亲友邻居也基本都在,往往双方单位也会派人来做工作。开庭之后,让原告说说对被告的不满,旁听的亲友、邻居还有单位代表一起说说被告,劝劝原告,被告认个错表个态,原告气消了也就不起诉了。


我问师傅,现在呢?


师傅说,现在基本没有这样的了,原告起诉到法院,那是铁了心一定要离的,劝也没用。


确实如此,我审理了这么多离婚案件,几乎很少见到原告来法院起诉是为了吓唬被告的。细想一下,也就两件,而且两件案子原告都是女方。


第一件案子开庭前女方的母亲就对我说,原告不是真心想离,被告也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,就是太贪玩不顾家,法官您待会说说被告,吓唬吓唬他,让他收收心,以后好好过日子。


我听了以后倍感新奇,毕竟头一回遇到这样的案子,师傅讲述的传说中的情境居然让我遇到了,我自然是满口答应。庭审中发现被告和女方母亲描述的差不多,他对原告有感情,但是不成熟,贪玩,结婚了也没承担起丈夫的责任。经过我和双方亲友做工作,男方认错,表示以后好好过日子,最后女方撤诉,皆大欢喜。


后来又遇到类似的案子,女方庭审前对我说,自己不是真心想离婚,和男方还有感情,希望法官做做工作,让男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就好。没想到庭审开始后,原告陈述完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后,我问男方的意见,男方很干脆地表示同意离婚。这就有点尴尬了,女方又急又气的说了男方的种种不是,我也做了男方的工作,男方就是不为所动,坚持说我同意离婚,法官你就判吧。看着女方不知所措的样子,我只好宣布休庭,给双方一段冷静思考的时间。


结果,还没等我通知双方再次开庭,女方主动过来撤诉了。


那以后,再也没有遇到过原告起诉离婚是为了吓唬对方的离婚案子了。


我问师傅,为什么会这样?是因为以前的夫妻感情基础更好吗?师傅说,也不是,只不过是以前的夫妻能够互相“就和”,也就是互相容忍,现在的人,已经越来越不愿意就和了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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